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定期的黨員領導干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干部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一條出版社班子成員要按期參加黨員領導干部班子定期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同時又要以普遍黨員身份,編入黨的支部、小組,按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第二條出版社班子成員必需按時參加支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班子成員要自覺做到:
1、以普通黨員身份自覺參加黨支部活動,遵守有關規定,積極發表意見,如實匯報思想,為其他黨員作出表率。
2、需要民主表決的事項,每位班子成員都要與普通黨員一樣發表意見。
3、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必須事先向黨支部請假并說明原因。
4、必須嚴格執行支部大會通過的決議,努力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條班子成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 黨支部要認真記錄班子成員參加組織生活會情況。
第五條 黨委辦公室要對班子成員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
中共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委員會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